公司名称: 松溪县建设局
截止日期: 2009年7月21日
详细说明: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溪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_(招标编号:环闽招[2009]第101号)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2008]审批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松溪县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松溪县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松溪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投资约人民币10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所有的内容,具体详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及节点工期服从招标人实际安排;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城市建设研究所;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未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有效的三级及其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7月21日下午15时3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松溪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及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红旗街233号及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806室)]领取招标资料;
4.3.资料费每份售价700元在投标文件送达时同时递交,售后不退。
4.4.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因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而产生的失误、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五、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
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不少于贰拾万元人民币。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2009年7月21日下午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松溪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及南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gcjy.npjs.gov.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松溪县建设局;
地 址: 红旗街233号;邮编:353500
电 话: 0599-2326328 13004969839
联系人: 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806室邮编:353000
电话: 0599-8870066 .13860065106传真:0599-8870666
联系人: 陈小姐.梅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松溪县农行
开户名称: 松溪县建设局
帐号: 990101040011684
交易中心名称: 松溪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 红旗街233号。
发布日期: 2009-07-06 有效期限: 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