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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长乐市梅花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招标单位: 长乐市梅花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指挥部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市梅花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省发改委关于福州市200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行报告批复的通知》(文号:榕发改农业[2009]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梅花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市梅花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乐市梅花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设计供水规模3000m3/d,拟更换输水管3430m,拟敷设(更换)配水干管9610m;规模产水量125m3/h;更换取水泵9套,加压泵2套,工程投资额约¥862.24万元。工程发包价为:¥437037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市梅花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3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6.2 设计单位:福建兴水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6.3 代建单位:无; 
        2.6.4 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4 根据榕建筑[2007]92号文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应未在福州市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5 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9月25日至2009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控制价、电子拷盘等)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200元。
    4.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8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0月16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7.2 投标人派专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持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到场登记核查。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将均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
www.fjbid.gov.cn)、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梅花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长乐市梅花镇梅峰路4号,邮编:350214;
    电话:0591-28605977传真:0591-28607503;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2号金百合大酒店附属楼三层,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55751、87678285传真:0591-87678286;
    联系人:黄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州市商业银行华林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100016750790010002。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长乐市吴航镇建设路24号(原长乐市电信局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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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河水网/发布日期:2009-9-26 15: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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