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 169-2002《微滤水处理设备》
前言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标准定额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由蓝星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一鸣过滤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杭州水处理技术中心、无锡市超滤设备厂、多元水环保技术产业(中国)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炳荣、张桂英、黄金钟、黄夫照、李素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微滤水处理设备的有关定义、规格、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水处理中使用的微孔滤膜过滤水处理设备(以下简称设备)。
5 要求
5.1 设备的主要性能产水量、过滤精度、过滤效率应达到设计的额定值。
5.2 设备的结构应合理、紧凑。
5.3 设备所采用的元器件如膜元件、泵、管阀件、仪器仪表等均应符合有关的标准或规范。5.4 用于生活饮用水处理的设备,其与水接触的材料应符合GB/T 17219的规定。
5.5 设备的机架应安装牢固、焊缝平整,如用油漆,涂层应均匀。
5.6 设备的管道应安装平直、布局合理、无渗漏。金属管道安装与焊接应符合GB 50235的规定管道安装及连接应符合HG 20520的规定。
5.7 设备的电控部分应动作可靠。
5.8 设备的泵的安装应平稳、牢固,运行时不得有异常振动。
5.9 设备的电气安全应符合GB 4706.1的规定。
作者:/发布日期:2009/10/14 15: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