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6月24日),《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在郑州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审议。 随着高层建筑的增多,二次供水的水质好坏,直接影响市民的日常生活。 为确保水质安全,郑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对二次供水设施实行专业的、规范化的管理。 三审稿规定,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新建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及改造后经验收合格的已建成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应交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管理、维护,所需费用计入供水成本;非住宅类二次供水设施可委托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管理、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