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实施方案。该方案提出,我市要逐步提高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改进征收方式。
未来我市将建设10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和3个污泥处理中心,在库区74个重点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新增日处理污水能力74.2万吨,日处理污泥能力950万吨。
在今年底前,我市将完成所有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对未达到排污许可证规定的企业实行限产限排。对在2008年12月底前未完成治理的超标排放水污染物企业,实行停产治理或依法关闭。
会议还审议决定,在都市区建设7座污泥处置中心,在库区及影响区设置31个区县深度处理站,以及时处理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污泥。市长王鸿举说,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最好焙干运送到水泥厂焚烧,严格控制用于果树、粮食作物等施肥。首席记者 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