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以来,山东省菏泽市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以铁腕治污改善环境质量,通过科学发展打造生态家园,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保工作取得很大进展。
菏泽市委、市政府坚持科学发展观,始终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将环保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在全市上下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环保工作大格局。
菏泽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把环保工作列为重要议题,多次专题研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安排、调度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并亲自参与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市委常委会研究出台了《县区经济工作实绩考核办法》,将环保指标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和督察工作重点,与各县区政府经济实绩和工作政绩挂钩,实行环保“一票否决”。
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开展水污染防治情况执法检查,市政协组织委员开展视察调研。环保部门作为水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全力投入治污工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城建局、市水利局、市经信局等相关部门全力配合,打造环保整体合力,为推动环保工作扎实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以集中会战形式强力推进淮河流域治污工作,菏泽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共同任指挥长,15位市级领导任副指挥长,20位县区党政“一把手”及22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指挥部,14位市委常委分包全市8县两区。同时,还逐步完善落实了领导责任制、联合执法制、挂牌督办制、定期通报制、网络监测制、责任追究制等长效机制。
为加强农村环保工作,菏泽市从2008年开始,先后在全市168个乡镇(办事处)成立了149个环保所,进一步加强了对基层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