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高县水务局了解到,宜宾市南广河流域高县段非法网箱养殖户掀起了主动撤除网箱的高潮。从本月开始至4月16日,南广河流域高县段共计有20户养殖户撤除网箱232口,面积约6779平方米。
宜宾市共有大中小河流105条,全市外来水量2347.81亿立方米,自产水量81.45亿立方米,蓄引提水总量6.5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1580立方米,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饮用水源保护直接关系到水质的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多年来,宜宾高度重视饮用水源保护。早在1997年,宜宾就依法划定了除高县、屏山县外的八区县城镇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到2008年,全市县城及以上划定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地13处,并在全市农村176个乡镇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196处,一级保护区内无排污口。
到2011年底,全市建成污水处理厂10个,建成配套截污水管网235公里,形成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4.05万吨;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10个,日处理生活垃圾1745吨。截至目前,全市176个乡镇已建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49处;生活垃圾基本采用了“户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进行处理。
“十一五”期间,宜宾编制并实施了长宁河、南广河、越溪河、箭板河、黄沙河等5条重点小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全市开展了“治一座水库,还一湖清水”治理水库水质污染工程,实施退渔还库工程,投入资金868.63万元,取缔网箱1165只,治理水库398座;投资5.83亿元,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9435处,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122.04万人;投资5300多万元,对宜宾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进行新建或改建,努力保障城市生产生活用水需要。
按照国家和省上的统一部署,全市组织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市范围内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分布、水源构成、水质状况以及污染源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进行认真调查,目前,全市已依法取缔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12处。
市环保、水务、国土、住建、农业、畜牧、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了对饮用水源保护的监管,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金沙江、岷江、长江宜宾段水质趋于平稳,均优于或达到类水质标准;长江出境断面(江安县井口)水质优于或达到国家类水质标准;按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相关核算方法计算,宜宾饮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
为积极开展水生态环境治理和水资源保护,宜宾取缔网箱养鱼,开展水环境集中治理,饮用地水源水质得到了极大改善。
2010年以来,全市开展了水环境集中治理行动68次,打捞治理水葫芦、浮萍、垃圾等水面漂浮物及岸边垃圾数千吨;对全市398座水库均开展了水环境治理,打捞治理水面漂浮物2300余吨。加大了水利工程的整治力度。动员全市各水务站共清理渠道180公里,清理淤泥和垃圾约500余吨,保障了渠道的清洁和畅通。
据1999年全省遥感调查,全市水土流失面积为7335平方公里。经过努力,1999-2011年,全市完成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42平方公里,全市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2431个。水土流失治理区内林草覆盖度增加6.9%,年保土约610万吨,年保水约8586万立方米。通过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构建了长江上游生态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