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和依法征收规费工作,加大市、县(区)水行政联合执法力度。全年依法征收水资源费318.4万元(市本级210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76.6万元(市本级30万元)。按要求编制完成了全市“六五”普法工作规划方案,并付诸实施。对全市河道、取用地下水单位、饮用水源地开展水行政执法巡查12次;全市共依法查处涉河建筑、侵占库区违法取用地下水等水事违法行为21起,调解水事纠纷6起,查处率95%,调解率达100%。全面开展工业、生活及经营性自备水源取水单位取水计量器具(设施)安装情况监督检查598个,其中工业取水单位124个,乡镇、农村饮用水取水单位474个,检查显示,河道内水力发电取水单位均未安装取水计量器具,乡镇、农村饮用水取水单位115家安装了计量器具,工业取水单位62家安装了取水计量器具。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全年市本级完成1个迁建(改扩建)工程、1座新建水利枢纽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组织评审和取水许可,依法管水取得新进展。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大全市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贯彻实施、监督管理。全市已办理取水许可登记的取用水户665户,共发放取水许可证707套。其中692套为河道外取用水户,年取水量21225.4万立方米;15套为河道内取用水户,年用水量148701.1万立方米。市本级取用水户为19户,发放取水许可证33套,14套为河道外取用水户,年取水量1177.2万立方米;5套为河道内取用水户,年用水量129936.1万立方米。
行政审批(许可)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坚持简政放权和“公开承诺、窗口受理、专家会审、联合审批、限时办结”的运行模式,提高办事效率。经过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清理,我局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由原来的29项减少为13项,下放15项,取消1项,每项审批时限均缩短30%以上。同时制定了《安顺市水利局行政审批(许可)服务指南》和《安顺市水利局行政审批(许可)流程图》以及行政审批(许可)相关规章制度。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全年共受理和办结涉水项目审批事项22项,按时办结率100%,服务对象满意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