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水网】电厂柴油泄漏造成污染:责任人该受什么处罚?基本案情和审理过程,某市环境监察支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电厂油污外排。执法人员调查发现,电厂排污口下游有少量油污,但未继续排放。
经查,这些油污是电厂抽取废油池底部清水时将部分池中废油带出所致。油污未进入长江。执法人员当即向企业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书》,要求查明废油来源,停止排放,清理小溪沟油污,并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市环境监察支队。大河人家净水服务千万家
几天后,环境监察支队又接到举报,长江某市某区某镇段发现油污,疑为某电厂所排。当天下午,环境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长江江面有条长约几公里的柴油污染带,立即通知某电厂环保人员查找原因。检查发现,这些柴油是经1号供油泵冷却水管泄漏,随雨水排放沟直接外排。执法人员立即组织封堵,切断泄漏源。
此次柴油泄漏从上午10时供油泵运行时开始至下午6时切断,历时8小时,核定泄漏油量为16.9吨。事发后,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显示,发生柴油泄漏事件的电厂2×60万千瓦发电机组建设项目,总投资4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86亿元,属国有(控股)企业。此次柴油泄漏系电厂及施工单位擅自修改冷却水排放管道,将冷却水管直接与雨水排放沟连通,致使本应在污油池及集油管沟收集的废油直接外排引发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事件造成某市水务集团两个取水点取水中断,但未对生活用水造成大的影响,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经济损失。污染物流入重庆市江津县境内,属跨省域污染事件。调查组同时查明,污染事故发生时电厂事故应急池未建成、污油池未连通污水处理厂,也没有制定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在不具备带油调试条件的情况下,未报告当地环保部门擅自调试分系统,废油池的抽油泵无严格操作管理规程。净水器哪种好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严肃查处四川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某电厂11·15燃油泄漏事件责任人的监察通知》和原国家环保总局西南环保督查中心有关通知要求,四川省依法从严、从快追究肇事责任。
对四川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部门责成其立即停工整改,全面排查环保隐患,并向原四川省环保局做出书面检查,同时处以20万元的经济处罚。相关责任人员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对应负监督管理领导责任的四川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史某扣减半年绩效考核奖金,并提请董事会给予警告处分;对应负监督管理直接领导责任的常务副总经理梁某扣减一年绩效考核奖金,并提请董事会给予警告处分;
对应负现场监督管理领导责任的副总工程师苟某扣减3个月绩效考核奖金,并撤销副总工程师职务;对应负监督管理责任的环保专业工程师白某扣减3个月绩效考核奖金,并撤销环保专业负责人职务;对应负现场监督管理直接责任的锅炉专业组副组长程某扣减3个月绩效考核奖金,并撤销锅炉专业组副组长职务、解聘其锅炉专业工程师岗位;对应负监督管理责任的锅炉专业组组长朱某扣减3个月绩效考核奖金。
涉及的法律问题,现行《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其他单行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等也有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