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庆市物价局获悉,“重庆市调整城市居民
污水处理费和主城区居民自来水价格听证会”定于11月25日上午9时举行,26名听证会参加人名单正式确定。同时,市物价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两套拟订的调价方案。
供排水企业经营现状面临困难
据了解,在供水方面,我市地处丘陵地带,主城各区沿江分割,供水呈组团式分布,提水扬程高、加压级数多、出厂水压力大,导致实际运行成本高于国内其它城市,且水厂只能沿江岸、坡地分区域建设,其建设投资大、规模效应小、固定成本高;特别是三峡成库后,水处理难度加大,制水成本逐年增加。经市物价局成本监审,2008年水务集团主城供水企业单位成本费用为每立方米1.98元(现行居民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10元,其中含上缴的增值税及附加0.30元),出现成本价格倒挂,供水企业净资产利润率为-1.31%。按照我市城市发展规划,未来供水项目投资还高达40.7亿元。一是需新建井口、悦来等水厂8座,新增日供水能力67万立方米;二是需升级改造水厂15座,改善处理工艺、增加深度处理、增加检测内容,强化水质提高;三是需完善两江互调、管网互通工程,增强城市防止流域污染的应急供水和安全供水能力;四是全面推进“一户一表”改造,供水企业还将承担庭院改造费用。
而在
污水处理方面,经市物价局成本监审,2008年全市征收污水费3.5亿,所监审的水务集团37座城市污水厂(占全市50座城市污水厂的74%)年完全成本总额为7.67亿元,单位完全成本为每立方米1.51元。根据国家已批准的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还需投资32.5亿元,新建
污水处理厂4座、扩建和升级改造
污水处理厂5座,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51万吨;投资4亿元,建设主城区唐家沱和鸡冠石污泥处置中心及5个三峡库区污泥中心,新增日污泥处理能力800吨。
主城自来水价每立方米拟上调6角
“调整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主城区居民自来水价格是国家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需要, 是提升水质保障市民健康的需要,改善三峡库区水体环境的需要,也是供排水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若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不及时调整,将会直接影响到中央对重庆三峡库区水污染治理的政策要求,势必影响污水处理企业的正常运行。从社会承受力来看,我市居民终端水价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处于中上水平,居民平均收入不高,对水价调整的承受能力有限。因此,在考虑国家继续加大投入和提供支持的同时,兼顾市场运行机制和社会可承受度,适度合理补偿简单再生产需求,为供水企业继续投融资创造基本条件,同时缓解污水治理的资金矛盾。该人士说,此次调整主城居民自来水价格拟每立方米提高0.60元,分步到位;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每立方米平均提高0.35元(全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综合均价达到每立方米1.10元的目标)。
为此,拟订了两个调价方案。方案一是:全市居民
污水处理费调整到每立方米1元。其中,主城区居民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提高0.30元;其他区县居民分两年调整到位,第一年每立方米提高0.30元,第二年每立方米提高0.20元。主城区居民自来水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60元,先调整0.40元;剩余0.20元由政府补贴解决或视经济发展情况再行实施。
方案一
方案二是:全市居民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提高0.35元。主城区居民自来水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60元,每年调整0.30元,分两年到位。

方案二
两套拟订方案分步实施 考虑居民承受能力
“以上两表调价总额都含税费。”市物价局有关人士分析,若按方案一调价,调价后第一年,主城居民每户每月增加水费支出7.0元。据《重庆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资料,2008年我市主城区城市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5709元,按每户3.2人计算,月均家庭可支配收入4189元,本次调价后居民水费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重增长0.17个百分点,仅为0.84%。第二步每立方米调整0.20元,随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对居民的影响会越来越小;区县居民户月均用水量为8立方米,若污水处理费两年调整到位每立方米0.50元,则户均月增加支出4.0元。
若按方案二调价,调价后第一年,主城居民每户每月增加水费支出6.5元,居民水费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重增长0.15个百分点,仅为0.82%;第二年每立方米调整0.30元,随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对居民的影响会越来越小。区县居民户月均用水量为8立方米,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调整0.35元,户均月增加支出2.80元。
这位人士强调,有关部门同时将完善配套措施,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强化
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管理,不断提高供水水质及服务水平,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降低运营成本,不断提高城市供排水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