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水网---中国净水营销第一门户网站
QQ
欢迎注册/登录大河水网!
您的位置:新闻中心
北京调整居民用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下发关于调整北京市居民用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的通知。通知就2009年居民水价调整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通知称,根据国务院批复的《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发展规划》,为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促进节约用水和水环境改善,确保城市供水安全,经价格听证会听证,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分步调整本市居民用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现将2009年居民水价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用水水资源费由1.10元/立方米调整为1.26元/立方米,上调0.16元/立方米。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0.90元/立方米调整为1.04元/立方米,上调0.14元/立方米。
  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后,本市居民用水终端销售价格由3.70元/立方米调整为4.00元/立方米。
  二、为鼓励再生水使用,再生水价格保持1.00元/立方米不变,使用再生水免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
  三、市自来水集团要加快推进“一户一表”改造,为下一步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做好准备。
  四、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调价宣传解释、准确抄表等工作,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市、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水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本通知自2009年12月22日起执行。

 

有深度10 还可以0 一般般0 很无聊0 真差劲 0
作者:大河水网/发布日期:2009/12/22 14:39:00
所有评论
昵称: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图片,请点击图片!
最新发布

同类推荐
版权所有© 大河水网 运营中心(www.daheshui.con)2007-2008沪ICP备19005935号-4
服务电话:021—57657136  
邮箱: dahe126@126.com在线QQ:92195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