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产业化是治污关键
水源水质是备受百姓关注的问题。民盟吉林省委与吉林省环保厅经过联合调研,昨日联合召开“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题论坛。论坛上,一位专家建议伊通河应实施总日最大允许负荷制度,通过定量控制其区域内产生的污染物数量和当地发展所产生的污染物增量。
松花江干流消灭劣Ⅴ类水质
“据2009年1-11月对松花江流域主要断面监测结果显示,全省松花江流域总体上水质较好。松花江干流消灭了劣Ⅴ类水质,12个断面中只有镇江口一个断面为Ⅴ类水质,其他均为Ⅲ类,出省界断面稳定保持国家规定的Ⅲ类水质标准。”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王林溪表示,国家十分重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问题,松花江被国家列为十一五期间重点流域、《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规划》第一个被批复,都是极好的佐证。据了解,我省列入《规划》项目共86个,目前已完工63个,在建23个,和去年底情况相比,今年共有27个项目完工,《规划》项目完工率达到72.1%。
伊通河工矿企业污水排放须达标
吉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副教授段长春指出,目前伊通河水环境仍存在问题,比如:伊通河下游水资源量减少;伊通河水污染没有得到全面改善,个别地段仍很严重;伊通河水资源开发管理和河水污染治理尚不合理等。
对此,他提出了针对伊通河水环境污染的防治对策。他说,加大污水处理力度,重点是对工业污水的治理,谁污染谁治理。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流域内工矿企业污水入河排放必须达标,城市生活污水必须经污水厂集中处理。
目前,虽然对工业废水和污水处理厂规定了允许排放浓度,但由于经济发展、人口和企业的不断增加,不断排放的污水仍会使流域内污染负荷增加。因此,实施总日最大允许负荷制度是对每一排放单元规定一个允许的污染负荷量,换句话说,总日最大负荷旨在通过当地政府定量控制其区域内产生的污染物数量和当地发展所产生的污染物增量,以便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和水质保护。
污水处理产业化是治理关键
段长春表示,实行污水处理产业化是污水治理的关键。这里包含两个内容,一是完善伊通河流域两岸城镇的排水管网,在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的同时,将现有城镇排水管网进行改造,加快污水管网的更新。其次,提高污水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完善相应配套政策,实行污水处理产业化。
作者:/发布日期:2009/12/26 12: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