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立法管“人居环境”
今年,沈阳要突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领域立法。针对城乡规划管理上的盲目性、随意性和无序性等问题,拟制定沈阳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针对人们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不规范不到位、城市养犬扰民、绿化休闲空间不足等问题,拟制定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犬类管理条例和绿化空间管理条例,为创造“绿、静、美、安”的人居环境提供法律保障。还要及时修改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拟对水污染防治、机动车维修、社会保险费征缴、道路客运市场管理、节约能源等条例进行修订或修正,继续做好现行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
作者:/发布日期:2010/1/17 10:3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