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云南泸西召集医院、学校、宾馆、企业、村委会、社区、政府相关部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领域专家等单位部门的消费者,就泸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制定幅度、可行性进行听证。
代表们一致认为,随着泸西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增多,河水污染日益严重,造成地下水污染,未经处理的污水用于农业灌溉,农作物吸收大量有害物质,进入人类食物链,造成危害,影响了人们的生活,破坏了生态自然环境,按照“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可以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进行合理可行、不影响居民生活的收费。会议确定了对低保户家庭用水量超过2立方米的,给予减免1立方米污水处理费的优惠措施,减轻弱势群体负担。同时,对学校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污水处理费进行综合考虑。
听证代表提出对社会弱势群体给予优惠;对高污染行业提高收费价格,特殊行业用水应适当提高,以降低居民生活用水;对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是否达标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