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设专项资金使污水处理“零费用”
9月4日从天津和平区获悉,为了使辖区内区属医院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天津和平区将设立基数为100万元的污染减排和处理设施专项资金,以后将随区级财政收入增长速度的比率同步增长。从而使区属医院在天津市率先实现污水处理“零费用”。
据了解,由于治污投入较大,天津部分区属医院难以保证治污设施的充分运行,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污染减排和处理设施专项资金设立后,区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医院污水治理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力度,督促各区属医院做到污水处理设施的充分运行。对经检查实现医疗废水的达标排放的,由区环保局核准从专项资金拨付全部费用。对仍不能实现医疗污水达标排放的,不仅不拨付治污经费,还要依法予以处罚。设立污染减排和处理设施专项资金调动了医疗单位治污的积极性。从而彻底解决市民关心意愿产生废水能否做到达标排放的热点问题。
目前,天津各区属医院已向区环保局申报了治污费用补贴数额,治污设备完善的已全部投入正常运行。原有治污设施不完善的也在抓紧提升改造,以实现治污达标并享受治污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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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河水网/发布日期:2008/9/6 16:23:00